招标公告
北京金诚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受河北水务集团委托,对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保沧干渠工程保定段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进行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ETIB-HB-2013007
二、项目名称
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保沧干渠工程保定段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国内公开招标项目。
三、招标人
1、招标人名称:河北水务集团
2、招标人地址:石家庄市富强大街3号
四、招标代理机构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金诚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裕华区裕华东路148号国际名邸B座901
五、招标内容
本次保险招标项目为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保沧干渠工程保定段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保险服务。
六、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执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拥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的总公司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
2、投标人代表必须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并应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所需要的证明和资料;
3、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必须达到20亿元人民币以上(含20亿元);
4、提供近三年(2010-2012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包括审计结论、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不得出现亏损;
5、投标人在承保及偿付能力、分保安排、人员组织、业绩经验、方案设计、经营管理和配套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关的资格和能力;
6、投标人具有参与水利水电等类似大型工程项目承保与理赔经验;
7、投标人在本项目工程所在地具有分支机构。
七、投标人注意事项
1、符合资格条件的保险公司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如果是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还须获得其总公司的授权(总公司只能授权给一家分支机构购买标书),并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凡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企业,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将采取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的出售
1、每份RMB1,000.00,以现金形式交付,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发售招标文件单位、时间及地点
单位:北京金诚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时间:2013年5月29日起至2013年6月7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
地点:石家庄裕华区裕华东路148号国际名邸B座901
九、标前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请于2013年6月10日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前,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答疑结果,以文字传真方式通知各个投标人。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请将投标文件送达京州国际酒店七楼第二会议室(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77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将于2013年6月1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京州国际酒店七楼第二会议室(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77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各投标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河北省南水北调网》(www.hebnsbd.gov.cn)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河北水务集团
联 系 人:兰松
地 址:石家庄市富强大街3号
电 话:1393116807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金诚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联 系 人:张永红
手 机:13803335881
电 话:0311-85690196
传 真:0311-85690197
邮 箱:hebei@eti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