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机电设备系统(含装饰装修)采购及安装项目工程保险采购招标公告
2024-08-08作者:金诚国际阅读:
1.招标条件
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机电设备系统(含装饰装修)采购及安装项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已由重庆机电控股集团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委托金诚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全权负责保险招采事宜,保险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机电设备系统(含装饰装修)采购及安装项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机电设备系统(含装饰装修)采购及安装项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2.2 项目概况: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起于曾家站,经大学城中路站、大学城南站、陈家桥站、大学城北一路站、科学城站、物流园北站、井口站、礼学路站、金山寺站、欢乐谷站、九曲河东站、重光站、龙安路站、金童路站、果塘路站、西南政法大学站、宝圣湖站、绣湖路站、T3航站楼站、龙骏大道站、两江大道站、复盛站、现代大道站、至终点两江影视城站。线路全长约71.53公里,其中地下线(含明挖段)约65.963公里,高架线约5.567公里。全线共设站25座,其中高架站1座,其余均为地下站。其中15号线一期九曲河东站~两江影视城站,线路全长约38.73公里,设车站14座,均为地下站,换乘站7座。设九曲河停车场、铜锣山停车场2座,设九曲河、铜锣山主变电所,控制中心位于九曲河停车场内。15号线二期曾家站~九曲河东站(不含),线路全长约32.8km,设车站11座,除井口站外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9座,设张家湾车辆基地、张家湾主变电所。
重庆城轨快线控制中心工程与重光体育中心、15号线九曲河停车场共址建设,总用地面积约8.4公顷,其中城轨快线控制中心工程用地面积约1.96公顷,总建筑面积为70757.7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194.47平方米,包含:2#楼(控制中心及其附楼)地上建筑面积为27454.94平方米,3#楼地上建筑面积为14710.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592.48平方米。2#地上层数为13层,局部4层;3#地上层数为13层;地下车库为负三层,局部负一层。
2.3 招标范围: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机电设备系统(含装饰装修)采购及安装项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包件一: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机电设备系统(含装饰装修)采购及安装项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包件二: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机电设备系统(含装饰装修)采购及安装项目工程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包件三: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机电设备系统(含装饰装修)采购及安装项目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4 保险期限:自2024年8月1日起至完成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机电设备系统(含装饰装修)采购及安装项目工程合同内及合同新增工程量并进行初期运营日(包括试车期和试运营期)止。如存在部分工程未正式投入运营,该部分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剩余部分工程正式运营日结束。
2.5 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8月1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6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并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本次招标只接受财产保险公司的总公司(独立法人公司)或者经总公司唯一授权的本项目所在地省级分公司参与投标。
3.2财务要求:2023年投标人总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不低于30亿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3.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具有1个及以上单项工程投资金额人民币50亿元及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项目,以及单项工程投资金额人民币20亿元及以上的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服务业绩(独立承保或首席承保或共保)。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相关资格被注销、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项目所在地未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因轨道交通保险服务受到行政处罚,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
3.5其他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是项目所在地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
3.5.2必须响应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保险方案及条款”的要求。
3.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8900至2024年8月12日17:30(北京时间),持附件1“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重庆市沙坪坝区渝碚路街道北站东路188号附2号2325金诚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可由投标人采用汇款方式或现金缴纳方式支付,其中:采用汇款方式支付的,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将投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提供汇款凭证(注明:购买招标文件),方可购买成功。
户  名:金诚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账  户:5000133360005020638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营业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渝碚路街道北站东路188号附2号23楼25号 金诚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3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8月16日10:00(北京时间)。
5.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11:00(北京时间)。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金诚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etib.cn/)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
7.2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汇至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由其总公司或该分支机构自身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均为有效。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金诚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账  户:5000133360005020638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营业部
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7.3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还投标人。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协议并出具保险合同后,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还投标人。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金诚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渝碚路街道北站东路188号附2号23楼25号
联系人:陈代浩
电 话:023-60337970 1730835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