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保险代理公司试水内地
2008-11-11作者:王雪瑾阅读:

本报讯(记者王雪瑾)昨天,保监会批复香港德安保险经纪设立深圳代表处,批准袁庆光担任该代表处首席代表。这是开放港澳保险代理公司内地设独资公司近一年以来,首家港澳保险代理公司在内地设代表处,尚未有港澳保险代理公司在内地设立独资公司。
今年1月1日,保监会允许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保险代理公司在内地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保监会对于港澳保险代理公司设立独资公司的条件并不苛刻,申请人必须为香港、澳门本地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10年以上;提出申请前3年的年均业务收入不低于50万港币,提出申请上一年度的年末总资产不低于50万港币;申请前3年无严重违规、受处罚记录。
截至目前,尚未有香港、澳门保险代理公司进入内地。对此,金诚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进认为,香港、澳门的保险代理公司虽然没有进入内地,但早就与内地企业有业务合作。比如通过港资公司进入内地的,先把保险单在香港做好,再到内地来投保。“对于香港保险代理公司来说,根本没有必要到国内设立独资公司,这样也节省了工商注册以及税收等手续。”
一家香港保险代理公司的负责人也表示,内地保险市场对于港澳保险中介机构一直比较开放,想进入内地市场的机构大都已经通过各种渠道,如合资等方式,完成了机构的开设,且与内地中介公司相比,港澳的中介公司优势并不明显。